《现代台语新约圣经 读经日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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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经笔记12 称呼Pa-lia̍p-pa “sī chit ê khióng-pò͘-hūn-chú.”敢tio̍h?

读经版本:罗马字版《现代台语译本新约圣经》,2007,台北:台湾圣经公会

进  度:约翰福音第十八章

第40节:“Pa-lia̍p-pa sī chit ê khióng-pò͘-hūn-chú.”咱来看别本圣经译本按怎称呼Pa-lia̍p-pa?《巴克礼》:「Chit-ê 巴拉巴是土匪。」《红皮》:「Chit-ê巴拉巴是一个土匪。」《现代中文》:「巴拉巴是个凶犯。」《BBE》(注1):“Now Barabbas was an outlaw.”《日文圣书》:「バラバは强盗であった。」《和合本》:「这巴拉巴是个强盗。」《全民台语圣经》(以下简称《全民》:“ Chit-ê Pa-lia̍p-pa sī chit-ê thó͘-húi.”是按怎干单《现代台语译本》kā伊污名化叫作“khióng-pò͘-hūn-chú”咧?阮实在想bē晓。

咱一般信徒若干单看四福音书kah《使徒行传》,对耶稣基督出世前一直到伊死埋葬复活升天chit段期间,甚至kah早抑是khah òaⁿ一段期间,巴勒斯坦地区的社会、政治、经济背景,会使讲了解真少。好佳哉有真济学者作研究发表一寡文章,咱才小可知影一屑屑仔。德国神学家泰森牧师(Dr. Gerd Theissen)所写、陈雅惠所译的《那个加利利人的影子》(2011年南与北文化出版),足好看,绝对无输任何一本推理小说。趣味的是归本册讲耶稣、耶稣拢无出现,但是耶稣的教示却直直出来。台湾神学院教会历史教授郑仰恩牧师伫推荐序〈向泰森致敬-以侦探故事重新诠释圣经叙事的神学大师〉所写的:「泰森的耶稣却(比纪伯伦所写的《人子耶稣》)更贴切第一世纪的巴勒斯坦社会和历史现场。」作者以一个虚拟的「我」安德烈来讲故,内底有一段Pa-lia̍p-pa对安德烈讲的话:

  我承认:我杀过人。第一个是追捕我的罗马士兵。我必须杀了他,否则他可能会杀了我。第二个是被我们判死刑的有钱地主,他把一个家庭逼上自杀的绝路。

  我们没有杀了你,我们只想要你的钱。你可以称之为抢劫。但是我们只拿走你们从穷人那里抢走的部分,通常也没有触犯到任何一条律法。我们为了让这个世界的财物重新分配。你仔细瞧瞧这里的小伙子们。他们大部分都是被迫从家里或农家出走的。他们跑到我们这里来,是因为他们走投无路了。我们是他们最后的支持、他们最后的希望。

  我的想法是:我们要处罚所有的有钱人,所有施行不义的法官和官员。其实这些应该是国家要做的。但是,它没有做。是的,它还透过对穷人不利的法律促使更多不义的事情发生。我们必须取代国家的角色。我们必须主持公平正义。我必须留在这里。我必须让这些绝望的人不再只是烧杀掳掠,而是去实现一种理想。(请参看150页—151页)

  好好看过chit本《那个加利利人的影子》的人,才会koh khah了解,四福音书kah《使徒行传》所记载的背景;mā才会知,是按怎总督问群众「chit两个人恁爱我放叼一个hō͘恁?」的时,in会应讲:“Pa-lia̍p-pa”。因为真济人直接、间接bat接受过Pa-lia̍p-pa的帮忙。若照咱台湾人的理解,Pa-lia̍p-pa那像是台湾民间传说中的廖添丁、一个家己认为是替天行道、劫富助贫的义贼。咱若讲伊是土匪mā无啥m̄-tio̍h。但是讲伊“sī chit ê khióng-pò͘-hūn-chú.”有khah超过。恐怖分子是以恐怖手段,来做危害社会安全,破坏社会稳定,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个人抑是组织。因为「恐怖分子」带有强烈的负面意思,通常是用来作政治标仔贴伫对方身上,才方便谴责对方实施暴力抑是暴力威胁行为,是无道德、非非sám做的人。若是当时的罗马政府统治者骂“Pa-lia̍p-pa sī chit ê khióng- pò͘-hūn-chú.”咱会tàng理解,因为真济执政者习惯kā反对伊的人抹乌。但是今仔日的圣经翻译者按呢称呼Pa-lia̍p-pa,阮认为真无适当。

注解: 注1. BBE: Bible in Basic English《基本英语圣经》是英国S. H. Hooke教授用1,000字最基本英语所译的圣经,新约1941年完成、旧约1949年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