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2.3.3 尊重兩性平權
駱維仁(1997)
講
《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》
時
表示:「《聖經》
作者群生活
男性本位
時代,
用語難免有男性本位
詞彙
口氣。
-
有一寡用詞是一般性--
,會
包括所有
人。所有
人
平等,這是天經地義
事,是上帝所賞賜
基本人權。所以,
修訂
時,
盡量可能
範圍內,阮使用包容性
語言。大部分
『弟兄』
改做『弟兄姊妹』;有
改做『朋友』,抑是『信徒』,抑是『同道』等。……『兒子』
需要
時陣
改做『兒女』。……」
《現代台語譯本》「馬太福音試讀本」中,咱
會
看
款
修改,譬如 5:22-23、5:47、18:15、18:21、18:35、23:8、25:40。
社會上女權意識
增長是一件可喜
-
,聖經
翻譯、修訂
時,跟
時代
改變做調整,應該是大家所
接受--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