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技能: 1. 「數字」發音意義對應。 2. 「聽」「講」能力。 使用時機:幫助學生複習「數字」。 按怎: 1. 老師先學生複習1~100 數字唸法。 2. 請班長 1~9中揀1個號碼(譬如講是 ‘3’)。學生按照座位第一位開始報數,但是凡若著 ‘3’ 倍數(3、6、9、12、15……)是炸彈數字,使報出數字,改用拍仔【拍手】代替。 3. 幾擺了後,看啥人- 3擺以上,唸1~100 全班聽。 變通活動: 老師會當看學生程度增加抑是縮小數字範圍。